近日,房博士收到一位粉丝的求助,粉丝自述购买镜湖区某处尚未交付的安置房,今年1月下旬与房主签订合同,交交了3万定金,等待卖方拿房办证的时候,房主突然改变了主意,不想卖房子。
槽糕的是这位粉丝已经将自家的房子出卖,而以现在的价格在相同的地段已经买不到相近的房子了,现在想知道如何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买卖房咨询: 4008908365转402】
在看完网友的自白后,房博士发现这样的案例并不在少数……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的秦律师表示,按照这名粉丝所阐述的以及所签订的合同来看,该纠纷属于实际发生并且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如果说卖方违约的话,是可以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或让其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也可以直接走流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秦律师还表示,像这类安置房出现的情况,卖房的房子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法院一般是会支持进行相关权益维护,如,让卖方履行合同或者是承担违约金。不过具体如何是需要自己带着合同去咨询律师,不能一概而论。
此外,房博士还向秦律师咨询了关于大家在购买安置房时,需要注意到哪些问题,避免出现类似问题的出现。
秦律师表示,购买安置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首先一定要查看拆迁协议,如果拆迁协议署名的是双方夫妻的名字,那么一定要让双方夫妻共同在场签字,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以防后续双方开庭诉讼时,一方以配偶不同意为由,导致房屋过不了户。
2.安置房这种房屋一般情况下都是短期内过不了户的,那么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可能会出现卖方在这个期间一房二卖等情况,所以在考虑到这种情形,我们可以把违约责任的约定拟的更详尽一点,另外还可以约定如果对方违约需承担自己的律师费等,从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对于安置房这类房屋买方自己也要密切关注所在安置小区的办证通知,一旦发现这个小区可以办证,要及时的通知卖方配合办证,如果卖方一旦有违约倾向,要及时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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